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房屋拆迁安置及人身损害赔偿发布时间:2016-09-25 10:36:51
有效日期:已过期 浏览量:11204次
我是邹城的,现在修桥暂用我家房屋,镇里霸王条款68平方给20000元,我不同意,他们强行施工,桥面离我家房子一米多,我母亲阻止施工吵架气病了,要求施工方去给拿药,他们不去,没办法自己去的,路上摔断了腿,我母亲84岁,我兄弟都在威海,家里就母亲一人。他们送到医院就不问了,赔偿问题一直拖,昨天镇长前天说昨天让去解决,但昨天说不在家,去考公务员去了,难道镇长不是公务员?他们原来说震坏房屋给修,震塌了给赔,我现在没办法了,希望的到帮助,费用随便,我是为了争一口气,你要多少都行。昨天我准备去大城市爆炸的,但考虑不能伤及无辜,所以到了半道上又回来的,我是山东济宁邹城张庄镇张庄村的 本人愿意最高按赔偿金额的30%的比例缴纳律师费 |
案件详情
委托人:孙先生
联系方式:认证律师律所才能查看
案件类型:民事案件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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